权威发布 | 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广播、电视、网络参评作品差错37例
导读
在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撤销参评资格的158件作品中,文字作品73件(含3件新闻摄影作品),占比46.2%;广播作品18件,占比11.4%;电视作品23件,占比14.6%;网络作品17件,占比10.8%;国际传播作品27件,占比17.1%。撤销原因各不相同。
为帮助各新闻单位对照检查,特挑选出有代表性的差错案例,按照文字作品、广播作品、电视作品、网络作品四大类别(国际传播作品归入相应形式的类别),给出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,供大家学习。今天,我们推出广播、电视、网络参评作品的37个差错案例。
广播类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
主要问题是:节目类型特征不鲜明,新闻报道类节目时效性不强,策划痕迹明显;评论类节目和专题类节目混淆不清。
其次是:声音质量普遍不高。广播是以声音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,声音质量的高低是评判作品优秀与否的一项重要指标。但部分作品存在采访同期声或背景声音量过大的问题,制作过程中对声音的处理缺乏层次感,容易使听众在听觉上产生不适。
应引起报送单位高度注意的是:部分作品从报道内容上看质量不错,但为了追求现场感使用了大量难懂的方言作为同期声,影响听众对节目内容的正常理解。但是,这些问题没有办法直观地呈现出来,也不符合“只辨是非,不论优劣”的审核原则。
另一个应引起报送单位注意的是:为数不少的参评作品的文字稿与音频内容不相符,有的出入还很大。
字词误读
字词误读数量最多,但也在情理之中。读音错误就像文字类作品的文字错误一样常见。
内容失当
表达有误
技术失范
电视类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
电视类作品由语言、文字、音响、图像等多种符号组合呈现,哪一个因素出现了问题都会对整部作品的品质带来影响。因此,相对来说,风险点更多。
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
字幕错误,数量最多。
文字类作品中存在的问题,电视字幕上几乎都有。
国际传播类的电视作品还存在翻译成英文的字幕错误。
其他常见问题还有:内容有误、技术性错误、插播广告错误以及疑似造假等。
值得特别指出的是,在近几年的审核中电视作品疑似造假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。根据《评选办法》,报送作品必须与刊播时一致,不得重新制作。但是有个别作品存在明显的剪辑、删节、重新制作的痕迹,也有个别作品存在文字材料与视频不一致的情况。本次审核也发现了几件疑似造假的电视类作品。
字幕错误
内容有误
技术性错误
插播广告错误
网络类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
网络作品是由语言、文字、音响、图像等多种视听符号组合呈现的,影响因素更多,出错的机率也就更大。但是,目前来看——
最大的问题是文字粗糙。由于更新快、空间容量大,作者和编辑对网络作品的文字就不甚讲究,口语化、替代字比比皆是。
在视频的使用上,有较多的“情景再现”,即事后补拍的画面,这显然不符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。
还有一些带有其自身特点的错误,比如链接错误,即超链接符号链接不到指向的页面;画面显示不全,段落重复等。
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“中国记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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